11月26日至30日,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韩邦峰、刘辉等43人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。该案43名被告人涉嫌7个罪名,39起违法犯罪事实,涉案财产数额特别巨大,案情复杂,有较大社会影响。本所徐淑峰、韩丽律师参加庭审,并分别为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了辩护。庭审结束后,律师们正在积极沟通,争取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,法院从轻处罚。